如果您在武汉有一套房屋要转卖,无论是新建商品住房还是存量住房,均免收房屋转让手续费。按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计算,最多可省770元。昨日,长江日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,4月1日起,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。收费清单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原来的78项减为57项,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原来的47项减为30项,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%。
在本次调整之前,按照发改价格[2015]2136号文,为推进普遍性降费,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,湖北已连续两年调整房屋转让手续费。两次未调整前,新建商品住房按每平方米3元、存量住房按每平方米6元收费。今年4月1日前,住宅按每平方米2.8元收费,非住宅按每平方米7.7元收费。此次,湖北省发文宣布取消(停征)涉企收费中的房屋转让手续费。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,我市已同步停收了针对个人的房屋转让手续费。
商标注册费则按照发改价格[2015]2136号文继续降低。按照我省2015年12月16日公布的收费清单,商标注册费下列收费17项,价格最高的一项为受理驰名商标认定,价格为5000元,该项价格降低后为2500元。
据悉,本月起,涉及我省的取消或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有3项。此次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5项,其中涉及我省的收费共16项。
我省取消或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
1.预防性体检费(卫生计生部门)
2.兴奋剂检测费(体育部门)
3.登记费(民政部门)
我省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
1.口岸以外边防检查监护费(公安部门)
2.机动车抵押登记费(公安部门)
3.白蚁防治费(城乡建设部门)
4.房屋转让手续费(城乡建设部门)
5.河道采砂管理费(含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)(水利部门)
6.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(农业部门)
7.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(农业部门)
8.检验检测费(农业部门)
9.核安全技术审评费(环保部门)
10.登记费(环保部门)
11.民用航空器国籍、权利登记费(民航部门)
12.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(新闻出版广电部门)
13.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(林业部门)
14.麻醉、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费(食品药品监管部门)
15.药品保护费(食品药品监管部门)
16.清真食品认证费(宗教部门)